Jul 5, 2010

知识作为“概念的系统”,与语义

对符号学(semiotics)有一定了解的同学,应该对signifier, signified以及referent这三个概念并不陌生:
Signifier(在这里用中文称之为“概念的符号表现形式”): refers to a set of observable forms or means which represent the concept or the mental image in the sign user’s mind.
Signified(被表现之概念): refers to the mental image or concept in the sign user’s mind, which can be represented via any means.
Referent(指涉物): refers to the actual object of being which is, or at least, can be, conceptualized in the sign user’s mind (as signified).
然而,前二条定义有着明显的主观立场,就是说,对于signifiersignified两个概念的定义,是站在使用者的主观角度去解释的,如:当我说“石头”的时候,我是按照我大脑中呈现的“石头”的影像或概念去说话的;而我脑中的影像并不一定跟听者脑中的影像一致。但这样的解释又意味着一个问题:当我说“石头”的时候,我跟你(作为听者)其实没有沟通上的交集?至少这种交集的匮乏是隐性的,我们的感官所不能察觉的?
我想这便是为什么对signified的定义是concept(概念),而不是语义(meaning)。或许有人会将之视为跟语义一样,但我认为这要不就是不严谨的用法,要不,在严谨用法的前提下,就是错误的使用。
就我所知,虽然哲学家或科学家们无法完全将人类的概念与人类的语言彻底分离开来,但有动物学家曾经做过对鸟类的观察,并发现鸟类对于食物的种类也有一定的概念。(1)这就意味着,语言未必是概念存在于人大脑中的唯一形式。我们不能完全否定人类的某些概念(至少有少数的概念)是可以脱离语言而独立存在于大脑中,甚至可能脱离语言,而独立地参与到思维过程中去。
我曾经假想过一个例子,并尝试用它证明人类获得语言的过程是以获得“形式”为起始点的。同时我宣称“知识”不同于“语义”,然而这在之前那篇文章中并没有很明确地提出来(至少我个人认为如此),因此在这里有必要重新理清思路。
符号:A’=形式;a=语义;a’=知识/概念系统;A=客观物/指涉物。
在之前那篇文章里,我将a'A混合在一起,用A统一象征,但后来发现这实在是不明智之举,因为“知识”存在于人的大脑当中的形态与客观物依然有一定差距,如:某人对于电脑的认知是与电脑实际结构相对应的概念系统。而且只有当人与客观世界产生互动,“知识”方会以某种(至少是经验的)形式出现。所以有必要将a’A区分开来。(当然在这方面我依然欠缺阅读,了解的有限)
其次,“知识”应被解释为“概念系统”。原因在于,知识本身是一种系统,而且由于知识的范畴有限,其系统性(systematicness)较为稳固,不像语义一样,会随着人的心灵状态的改变而出现语用上的变化。而其系统性则是由客观物的结构所决定,例如:当你深入研究汽车的构造,你会知道一辆标准的汽车至少要有abcdefg这七个部件组成。它们在客观意义上讲组合成汽车,而在主观意义上讲,1、对于这些部件的了解,各自形成一个细化的概念,并且2、组成了你对汽车这一客观物作为一个主体的综合的了解,即知识。
然而,语义,我个人认为,具有概括性(comprehensiveness)。或者说,语义所表达的是一种更为概括之后的概念,与一个人对于汽车结构的了解相比,对于汽车各个部件的概念(例如运作原理等等),语意将这些细化的概念综合起来。也就是说,一个汽车工程师讲出“汽车”这个词的时候,他脑海中呈现的概念或图像,并不一定是一张标满了各种专有名词的跟图案的汽车部件图,而是跟普通人说“汽车”时产生的图像相似——一辆车的形状。这个汽车的形状则是对于其知识系统中对汽车所了解到的各种概念的最终的概括。*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讲,如果我们将“获得知识”视为“获得语义”的话,我们便不得不在承认“知识的系统性是稳固的系统”的前提下,承认语义跟知识一样,有着“稳固且不易被心灵状态而影响的系统性”,或者说,语意不具有弹性(flexibility)。这明显不符合我们直观中对语言之特点的观察。
(1)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ntry: “concepts”.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concepts/#ConNatLan
*当然,在不同场合,呈现出来的影像也未必一样,如果是在一个技术研讨会上的话,这个汽车工程师脑海中出现的有可能是设计图。但这里预设的场景,是日常的交流,或者说是在语言环境并未对个人使用语言的能力跟动机,造成特定影响的前提之下。

Jun 30, 2010

阅《异域》

桥列水崩冷月天


孤军一支溃云南

异域残景人老去

江山不复旧江山

——柏杨(《异域》“远流”出版社板代序)

书籍资料:http://www.ylib.com/search/ShowBook.asp?BookNo=B9126

与邓贤于1999年创作的纪实性小说《流浪金三角》相比,已故作家柏杨的作品《异域》,因其创作的时代背景,或许还有对资料的掌握有限,难免让人感觉其作品的艺术性与政治性相对地高于史实,例如字里行间对“共产党”的敌对情绪,很容易让人看出是源于作者所持的意识形态以及故事背景。但这些也仅仅能作为后人评判其缺点时的“时代因素”,要知道在那个时代的台湾社会,“反共”一词的出现不亚于“苏修”、“美帝”在中国大陆出现的频率。但就作品本身而言,作品对于泰北孤军的历史与实际境况的描述并不详细,让读者并不能对人物的行为与事迹有更深入的了解,这跟《流浪金三角》相比,可算其另一个不足之处。

然而,或许正是因为对史料掌握的不足,作者在书中对于主人公“我”在面对其所面对的一切时的心理状态的描述,似乎弥补了这种资讯不足而造成的读者对于内容的不信任。这种手法对其他读者而言是否成功我不清楚,但就我个人而言,这种侧重描写心理状态的手法,确实能产生一丝感动。而且我相信,这种在读者中产生的影响,例如对民族主义跟同胞之情的宣扬,并不亚于邓贤的作品。

作品中影射的成分颇多,尤其是对华人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政治、名利,与私欲的阴暗面的“冷眼式”的侧面批判,这使作品内容虽无充足的史料的支撑,但依然能在读者中产生一种对泰北孤军窘境的怜悯。我也相信,这种怜悯亦源自于读者的亲身经历与对社会的认知——如果生活在平定社会中的人也受到这些因素的剥削,更何况那些在异域里作战,而又受故国社会中出现的这些负面因素牵制的孤军呢?正如书中从头到尾不断提到的那些例子一样:战前看似最忠贞的国民党员在共产党袭来的时候“投共”,空投的军火却被当地的国军高官私吞贩卖,以获取暴利跟荣华富贵,而投身护国的战士身经百战,却因为在军中没有“关系”跟“学历”的缘故,而直到退役都不能升得一个较高的军阶等等,这些事情不都正以另外的形式发生在平常百姓的身边么?

我忘记了书中哪一页说过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原文已忘,且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其书中位置,但意思是这样的:正是因为人皆独善其身,所以国家才败落。将此话跟书中谈及的那些例子相关联,并与孤军凄惨的经历相对比,实让人扼腕叹息。

有关:泰缅孤军,元江大战,李弥,李国辉,谭忠

Jun 27, 2010

先有“形式”或先有“功能”

通宵了一夜dota思维紊乱时所作,故有逻辑混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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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形式:语言的实现方式(realization),如发音、拼写或句子结构等等,如cat一词的形式就是“c+a+t”这样的发音或拼写。

功能:“一个形式能用来做什么”,指“语义”,或者说是形式所具有的“指涉”(referring)的行为或代表某一意义的功能,如cat一词的功能,是用来指涉“喵喵”,而“喵喵”这动物是构成cat的语义的外延(extension),故“功能”是“语义”。

假设一个场景:

第一天,母亲在其牙牙学语孩子的面前放了一个苹果,孩子看之,触之,闻之,尝之,并最终知道苹果看起来是红色的(有的地方发黄),表面光滑且硬,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且味道是“甜里带点酸”。

第二天,母亲又放了一个苹果在孩子面前,我们假设孩子已经具有上述对于苹果这种水果的足够的知识,即,当孩子看到苹果时,就算不用肢体去碰触,他/她也知道苹果“表面光滑且硬,有一种特殊的香气,而且甜里带酸”。然后母亲指着苹果,跟孩子说:“苹果”。并在完成了让孩子学会“苹果”这个词的形式(发音)与功能(语义)的学习过程。

这里的问题是,在学习“苹果”这个词的发音与语义的两天的过程里,婴儿到底是先学会功能,还是先学会形式?

这是鄙人导师曾经在某作业中出过的一个思考题,当然作业问题的原文并没有给出上述这种场景,因此就那问题本身而言,答案则颇为明确——取决于学习环境。但当上述条件给出之后再问“到底先学形式还是先学功能”,这种情况下的答案就让人感觉不那么自由了。

从条件给出的学习过程去看,回答“先学功能”者想必占多数,因为婴儿是先对“苹果”这个东西有了知识,然后才学会在语言中象征这种知识的词。这样的想法无异于在“知识”跟“语义”之间划上了等号,也就是,有了“知识”就有了“语义”。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事实,因为人们说话(表达意思)与理解话(获得意思)通常是依据自己的知识去进行的。如果你不知道“又硬又黑”这种东西,想必你也不会有意识地用“石头”这个词去指涉“又硬又黑”,而你在听到或者看到“石头”这个词的时候,也不会知道这个词到底代表/指涉的是什么东西。而如果我对你说“伍呷伍呷”,事实上与“伍呷伍呷”相关的概念或图象并不存在于你的知识中,你也会问“那是啥?@.@

但我们并不能很确定地在“知识”跟“语义”间划上等号,因为对同一个事物,每个人的了解程度都不一样。如对坦克,军火工程师知道(作为其知识)坦克有ABCDEFG各种部件,而作为常人我们只知道坦克长什么样子,或者只知道坦克上面有一个很粗很暴力的棍子外加很硬很硬的龟壳和履带。但这并不意味着当我们跟一个军火工程师交流的时候,我们说的“坦克”跟他说的“坦克”不一样。

这就意味着尽管“知识”跟“语义”都存在于人的脑中,但它们之间依然存在着差别,至少我们可以说,“语意”更具概括性且相对固定,而“知识”的增减则随着人的经验累积与改变有一定弹性(例如,小明原本以为“脑残”仅限于“90后”,但后来知道“80后”里面也有不少脑残,这时的小明对于“脑残”的概念有了新的认知,但不意味着“脑残”的语义/语用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如果我们把严格意义上的“知识”看作“语义”的话,则必须承认我们在多数情况下的交流,或多或少都是缺乏交集的。

既然如此,我们既不能否定“语义”与“知识”(针对语言以外的世界)之间的关联,也不能直接在它们之间画等号,我们似乎可以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知识’能够成为‘语义’?”

假设:A’=语言形式;a=语义;A=客观物/与之相关的知识*1;且“->=“代表/指涉”

我个人认为它们之间的关系可列为A’ -> a -> A。也就是说,语意的“概括性”介乎于知识跟形式之间。首先,无论我们把语言定义得怎样的天花乱坠,“语言作为符号系统”的特质是不能否认的,而使用符号系统则完全是依赖形式的介入。因此语义的产生,是取决于与客观物相关的知识跟语言形式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只有当形式介入,与客观知识产生“象征”与“被象征”的关系时,语意才会出现,并且能够概括“被象征”的“知识”。

此外,“语义”虽不存在于“形式”中(这里接受它在于人大脑中的观点),但它依赖“形式”存在。即(在a附属于A’的前提之下):

1知道A',且知道a,则可能知道A

2知道A’,且知道A,并不意味着知道a

3知道A,却不知道A’,则不可能知道a

换言之,a是A'与A之间的连接物,在对于a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于A'跟A的了解,是可以独立于对方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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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这里,为了图解的方便,将“客观物/指涉物”与“知识/概念”用同一个符号表示。这并不代表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因为概念跟客观物之间,依然存在着差距,而且语意亦是源于指涉物的概念的不份。

但至少某一客观物的架构可以组成“知识系统”的架构。如“坦克”、“汽车”、“人”等等,随着对这些客观物的结构的深入了解,对于这些客观物的知识也相应增加,并且成为一个知识的系统。

Jun 26, 2010

“幼稚的反问”、“不成熟的批判”与“你的论点错误连篇!所以不要丢人现眼啦!”

批判性思考(Critical Thinking)是西方众多高等学府力求在学生身上培养的一种看待问题的能力与方式。在鄙人的个人主观看来,批判性思考的基础,是言论自由与学术地位的平等——在双方遵守“交流秩序”(例如没有强行介入他人言谈的turn taking)的前提之下,师生间的学术互动。由于双方交流时的地位平等,双方提出的观点亦无需附和于对方的观点之上,故而经常见到观点对立的情况出现。

然而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当你对某个权威的观点提出质疑,而恰好你所提出的质疑在其理路上又多少有些缺陷的时候,一些人往往会对你质疑权威的行为作出“嘲笑状”或“嗤之以鼻状”。而且有些时候这些人还往往是你的同学们(偶尔也会有导师们加入其中,但毕竟罕见)。

在鄙人眼里看来,这类“嗤之以鼻”在有些情况下实在多余。当然,我指的“有些情况”类似于贼喊捉贼,就是说,其实嘲笑者们也对他们口头上所支持的那些权威们说的话,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而之所以称之为“贼喊捉贼”,原因在于:其实嘲笑者当中们多数人也啥屁不懂。

无论一个人用以批判权威的理由与理论是何等荒谬与漏洞百出,但这至少说明批判者对问题作出过一定的思考,对一个问题或学术主张作出过那么一丁点的贡献。这总比那些在上课时开小差,而考试前恶补最后拿高分面子很足的人,多那么一点点的收获。其差别在于,前者至少会为了反驳对方的观点而更进一步了解对方的观点,并在这过程中或多或少地理解对方观点带来的知识;即便是因为不理解或误解而作出的反驳,虽说看起来有点蠢蠢的也有点误入歧途般的可怜,但也足以说明其人对问题有一定程度的钻研;相比后者,则只会刻板地往卷子上凭记忆抄写,只知道“信春哥,不卦科”这六个大字,却不晓得为何如此。

Jun 23, 2010

侃:關於Lexical category preference

這又是在論文寫不完整之後作出的牢騷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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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ical category preference是上個學期某課中導師提及的一個概念,據説是Daniel Jurafsky在其于1995年發表的一篇叫做A Probabilistic Model of Lexical and Syntactic access and Disambiguation的文章中提及的。(全文包括後面的reference在内總共54頁,打印得我都替打印機喊累)

這個概念的大意是說,我們作爲語言的使用者,在面對一個詞的時候,往往習慣將之划入某個詞性(lexical category或者叫part of speech)的範圍内,例如,以中文而言,當我們看到自由這個詞的時候,相信我們當中的多數人會將它歸類為形容詞或者名詞,而很少將之看作副詞。爲了説明這種習慣性的詞性劃分對產生句子歧義(sentential ambiguity)的影響,Jurafsky借用了這樣一個例子:

The complex houses married and single students and their families.

依文中所提,這句話的真正解讀是:“The complex, as a building, houses married and single students......” 但從字面上看,依照多數人習慣的解讀方法去解讀的話,這句話的說者似乎是一時間想不起某個動詞的緣故才把英文講得這麽縹緲。在這裡,“complex”這個詞是作爲名詞存在,表示一種大型建築,例如shopping complex,而“houses”是以其動詞形態下的第三人稱的形式存在(就好像lovesfucks一樣)。因此,按照多數人的習慣性的詞性歸類方式(文中亦有提及相關數據),complex依然是被視爲形容詞看待,houses也依然是被視爲名詞看待,這才導致了看不懂的情況出現與歧義的發生。

我當然也認同Lexical category preference的存在,但對於the complex houses這一例子,始終心存一點疑慮,並認爲這個例子似乎忽略了兩個其它方面的因素,因此並不是一個非常強有力的證明lexical category preference的例子:

1
兩种不同解讀之下,詞彙在語義上的差異。(Propositional content)
2
冠詞“the”以及與之相關的語法結構,可能對誤讀造成的影響。(Structure)

關於1

從語義上講,houses這個詞的名詞形式跟其動詞形式之間的差異,確實僅僅是詞性上的差異,就好像free(形容詞)跟free(動詞)一樣。但在complex的部分,不難發現,將之按照傳常規的解讀方式去解讀,compex所指涉的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複雜,而若將之按照它在那句話中的原意去解讀,則指涉的是一種建築物,而且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建築物。不用查詞典,大多數人都可以看到它們之間天差地別的關係,即指涉(reference)的不同。

我之所以覺得這個例子不太完美的原因就在這裡:如果這個詞的形式(form)(也就是其拼寫與讀音)可以包含兩個截然不同的語義(也就是說可以指涉截然不同的東西),那麽在解讀這個片語(phrase)的過程中,人們將complex解讀為複雜而非某种建築物的原因,則很有可能是因爲大多數人習慣將“complex”這個form所包含的預設的語義(default meaning)視爲複雜。換言之,是在人們將這個詞解讀為複雜這個語義或者說概念之後,才依據這個詞所處的片語中的位置,或者是根據經常跟這個語義或概念相關聯的詞性,決定它是個什麽樣的詞性。

或許有人認爲:既然語言使用者最終還是會依據經常跟這個語義或概念有聯係的詞性,而決定這個詞在句子中的詞性,那麽這也就證明了使用者對詞語(形式意義上)的詞性有著主觀上的偏好(preference)。或圖解為:

Complex--->
詞義a--->詞性a (偏好/preferred)
Complex--->
詞義b--->詞性b (不偏好/dispreferred)

我的想法是,這種意義上對於詞性的偏好,是附屬于(affiliated with)對於詞義的偏好上的;而使用者對於詞義的偏好,則是他們最直接的選擇,而非對詞性。也就是說,按照上圖所示,從主觀上講,語言的使用者之所以覺得/偏好地認爲(prefer) complex是詞性a,未必是基於詞義a與詞義b所代表的詞義之間的統一的前提之上的(就好像free, voidI go for a try裏面的try,這些詞的名詞、形容詞或動詞形式,都離不開一個統一的語義,以名詞或名詞複數形去表述,為freedom, voidness tries)。或者說,在讀者為自己的偏好的作選擇的階段内,讀者對於詞義的考慮,超過了對於跟句子結構更相關的詞性的考慮。

關於2

“the”
這個詞的影響在文中並沒有過多的提及,而我認爲這個詞就syntactic dependancy的角度而言,也對語言使用者對complexhouses兩詞的詞性的定位有一定的影響。我們不能保證,當一個讀者看到“the”這個詞的時候,他是否會依據自己對英文這種語言的語法所擁有的知識,在腦海中自然產生一系列句法模式,包括:

1 article+noun
2 article+modifier+noun
3 article+modifier(+N)+noun
......

注:
article = the, a, an etc.
modifier = adjectives or adverbs

這就是說,當讀者看到“the”的時候,他很有可能依據自己的知識,預設接下來的句子成分的詞性。一旦這种情況發生,讀者在看到the complex houses這個片語的時候,則很有可能取上述任一模式來斷定這個片語中的句子成分的詞性,即:由於the后面跟的必然是名詞片語(Noun Phrase)因此,當houses出現時,由於結構的束縛,houses為名詞,而又由於冠詞跟名詞之間可以有modifier出現,因此complex被解讀為形容詞。

這裡,儘管前面提到說houses的名詞跟動詞形式基於同一個propositional content,因此houses在這裡被視爲名詞很大程度上是因爲其自身的因素,但不可否認的是,“the”不可能在任何情況下與一個詞性上為動詞的詞組成一個完整的片語,如the donate(即便跟表面上是形容詞的詞一起出現,如the strong,形容詞也是作名詞用)。這意味著,涉及1所提及的由於語義上的偏好所造成的complex作爲形容詞去解讀的結果,“the”的出現以及對於complex無法更改的誤讀,可以讓語言使用者撇除houses作爲動詞的可能性,而選擇將之視爲名詞。也就是說,除了houses一詞自身的因素之外,語法的結構也對它被視爲名詞詞性有一定的影響。

參閲:

Jurafsky, D, A Probabilistic Model of Lexical and Syntactic access and disambiguation, 1995: www.colorado.edu/ling/jurafsky/cogsci-journal.pdf

打開鍋蓋,曰:其實是不想繼續混那個校内人人是傻逼的玩意兒了。

校内(人人) 網本是好東西,可似乎鄙人不入流,開博將近兩年訪問量才不過兩百人(我是說,到目前我在這發牢騷爲止才196人),於是有種將之擯棄的衝動。“非死不可”(facebook)我也不喜歡用,主要是因爲功能太複雜而且好友又不多,感覺用來浪費時間,倒不如來此賣點山藥豆腐渣什麽的充實一下鄙人在互聯網中的“餘生”。這真不愧為宅中之人的悲劇。

鹹魚茄子煲是道好菜,於是我拿它作爲鄙博的名稱。但這純屬掛羊頭賣狗肉,我對做菜一竅不通,只是對翻譯或語言學有一丁點的研究跟一些與之相關的邪惡觀點。

看到本博標題肚子餓了的童鞋們,“你媽叫你回家吃飯~~~”